當抄襲變成道理,談ZARA的處事手法



在香港,大家從來不注重知識產權,抄襲成風等事情每天都在發生,例如什麼連登之流不斷copy & paste其他論壇的文章當作原創也不是新鮮事,再近期的還有谷阿莫事件。



今天要談的是人所皆知的fast fashion龍頭ZARA就是當中的表表者。從上年adidas掀起新一浪潮流重趕下ua重奪市場第二位時,ZARA就馬上推出Streetwise系列去模仿Yeezy Season 2的產品



還有鬧很大的抄襲洛杉磯獨立藝術家Tuesday Bassen事件也是一絕,她發現ZARA一整年來推出的產品幾乎跟自己創作的一模一樣,於是一怒之下寄律師信向ZARA母公司(Inditex)鄭重抗議,結果收到的回覆卻是這樣:



「你所主張擁有的設計缺乏鑑別度,不論世界哪個地方,大部分人根本不會聯想到是Bassen的作品。
“the lack of distinctiveness of your client’s purported designs makes it very hard to see how a significant part of the population anywhere in the world would associate the signs with Tuesday Bassen。”」

Inditex還強調,ZARA官方網站平均每個月有上億人次造訪,卻只有極少數人申訴設計抄襲。Bassen認為,這是暗示她的知名度太低,惹不起大品牌。自從公布雙方信件往來之後,雪球越滾越大,至少有17位設計師、40件作品鬧出爭議。他們聯合架設網站,附上個人商店連結,網站名稱就是「來這裡購買被ZARA抄襲的原創作品」(Shop ZARA's Art Theft Collection)。



消息傳出後,Inditex聲稱已經下架了爭議商品,並展開內部調查。截至2016年9月初,仍無進一步消息,說白點就是群眾是善忘的,他們只會關注自己能否以廉價得到喜歡的商品以及新一季的潮流會是什麼,完全符合Steve Jobs所說的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大誤)。

當一間90%衣服靠抄襲設計得來的公司能夠大賺特賺時,各位不斷追趕潮流的朋友們能夠稍為硬骨子一點向它們說不嗎。

註: 根據 Inditex官方數據 ,ZARA目前在全球88個國家擁有2100家門店,有超過200個設計師不斷設計新的服裝,至於你信不信,反正我就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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